《建规》5.3.1: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,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、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.3.1的规定。
注: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,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.0倍;局部设置时,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.0倍计算。
5、关于库房防火分区建筑面积,人防规规定丙、丁、戊类物品库房局部设自喷可局部翻倍(注意:甲、乙类物品库不准许设置在人防工程内),前提是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,建规库房无局部设自喷局部翻倍的规定。
《人防》4.1.4:丙、丁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.1.4的规定。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,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;局部设置时,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。
还有关于避难走道前室的门;商业营业厅、展览厅防火分区设置为2000㎡时装修材料的规定;建筑内设置开敞楼梯、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层时,上下连通层数的规定;关于防烟分区建筑面积的规定;关于防火隔间的墙的规定等等,同学们可以动手自己总结,印象更深刻,学习效果更好!